一开始,真的只是无聊。
转学过来第一天就看见她,缩在座位角落,低着头,像墙角一株蔫了的植物。
太安静了。安静得让人想弄出点声音,看看她会有什么反应。
在卫生间撞见她哭,肩膀一耸一耸,还死死捂着嘴。我摸出手机,拍了几张。闪光灯忘了关,她吓得一哆嗦,抬头看我。
“删……删掉。”她声音小得像蚊子。
“凭什么?”我笑了,晃了晃手机,“拍得挺好,我留着当纪念。”
她把嘴唇咬得发白,没再说话,低下头匆匆跑了。
没劲。但好像……又有点意思。
后来就顺手。把她的画从画室拿出来,随手扔进垃圾桶。在酒吧灌她酒,看她迷迷糊糊的样子,觉得好玩。拍点照片,录点视频,存着。她每次都说“不要”,但从不真的反抗,只是发抖,眼泪掉个不停。
我开始觉得腻了。
直到那个暑假。
从会所出来,凌晨两点,街上没什么人。我刚坐进车里,后面一辆面包车猛地别过来,堵住去路。车上跳下来叁四个人,戴着口罩,手里拎着钢管。
司机想倒车,已经晚了。
“许小姐,”为首的那个敲了敲车窗,声音粗哑,“有人让我们给您带个话。”
我没动。车窗降下一半。
“离李诗远点。”
话音刚落,钢管砸碎了前挡风玻璃。碎玻璃溅了我一身。他们拉开车门,把我拖出来。拳头,脚,钢管,雨点一样落下来。我护着头,肋骨、后背、腿,每一处都传来骨头闷响的痛。有温热的液体流进眼睛,不知道是血还是汗。
“下次就不是打一顿这么简单了。”最后一下踢在肚子上,我蜷缩着干呕。那人蹲下来,扯着我的头发,迫使我抬头,“记住了吗,许小姐?”
我躺在冰冷的柏油路上,嘴里全是血腥味。司机趴在方向盘上,不知死活。
李诗。
是因为她。
李柯希。肯定是她。李诗唯一的朋友。
我慢慢爬起来,扶着碎裂的车门,看着后视镜里自己肿起来的半张脸和糊了一脸的血。
行。
李诗,你行。
从那天起,不一样了。
以前是玩。现在是认真的。
我要她付出代价。为那顿打,为聂茜莹的多管闲事。
我一步步收紧绳索。看着她一点点崩溃,眼睛里的光越来越暗,像燃尽的灰。
可她就是不去死。
被当众羞辱到失禁,她没死。被我踩断手和腿,她没死。在美国那四年,每天坐在窗前看着外面,安静地吃饭,吃药,承受我的一切,她还是没死。
有时候夜里醒来,看她背对着我蜷缩着,肩膀瘦得硌人,我会伸出手,悬在她脖颈上方。指尖能感受到皮肤下血管微弱的搏动。
杀了吧。反正她活着也是痛苦。
可手总是落不下去。
反而会碰碰她的头发,或者把她往怀里搂紧一点。
我讨厌这种感觉。
有一次她发高烧,烧得说明话,反复念“妈妈”。我守了她一夜,喂水,擦汗,换降温贴。天亮时温度退了,她昏昏沉沉睁开眼,看了我很久,然后很轻地叫了一声:“阿颜。”
我愣住了。
她很快又闭上眼,像是无意识的梦呓。
但那两个字,像细小的钩子,猝不及防扎进心里某个角落。

